平顶山市叶县:一起入宅寻衅滋事案被判互殴遭质疑
近日,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廉村镇穆寨村村民李某青向反映称,自2020年以来,其六妹李某丽及其家人多次前往自家及儿子家中寻衅滋事,甚至实施殴打行为,其中不乏殴打孕妇、持械伤人等恶劣情节。
然而多起事件报警后,处理结果却未能让李某青满意,尤其是2025年10月14日双方冲突后,当地派出所作出的“互殴”认定及双方各罚五百元的处罚决定,更是引发了李艾青的强烈质疑。
事件回溯:五年间多次寻衅 暴力行为愈演愈烈
据今年58岁的李某青回忆,纠纷最早始于2020年七八月份。六妹李某丽与其丈夫张某杰带着五妹李某丽,前往其二儿子侯某非家中索要钱财,理由竟是“侯东非小时候给过他压岁钱”。彼时侯某非在外打工,儿媳表示此事需找侯某非协商,不料这一回应激怒了李某丽。
“她上去就给李某青儿媳打了几耳光,接着就踹李某青儿媳怀孕八九个月的肚子,嘴里还喊着'让你生不下来'。”李艾青说起当时的场景仍心有余悸,儿媳当即报警处理。更让人气愤的是,侯某非打工归来后,在姥姥家偶遇李某丽,仅表示“以后不再来往”,便遭到李某丽持铁凳子连续击打头部,导致头部多处流血。“那次报警后,事情却被一再推拖,没有得到妥善处理。”
暴力纠纷并未就此平息。2023年,李某丽多次前往李某青家门口辱骂,污蔑李某青骗其五千元钱。同时,李某丽还就父母赡养问题对李某青进行指责,称其未履行赡养义务,实则当时未兑现赡养承诺的是李某丽本人。“她在街上到处骂,全村人都知道这事。”
2024年10月16日左右,李某丽与丈夫张某杰再次上门闹事。此次他们将目标转向李某青的大儿子,要求李某青重新厘清父母赡养事宜及所谓五千元欠款。争执中,李某丽动手殴打李某青大儿子,虽有视频为证,但报警后仍未得到有效处理。
李某青表示,此前李某丽等人闹事已导致二儿子夫妻感情破裂,最终离婚,如今又将矛盾指向大儿子家庭。
2025年,李某丽的寻衅行为愈发频繁。2月17日,她带着大儿子在李某青家门口及街上辱骂李某青母子;2月27日,再次上门辱骂,即便民警到场劝解仍拒不停止,待民警离开后继续辱骂。而这一系列事件的高潮,发生在2025年10月14日。
冲突升级:厨房争执演变为暴力殴打 现场证人证实单方施暴
据李某青描述,10月14日她从外地打工返乡收秋,当天傍晚与四妹李某芝在厨房吃饭时,李某丽突然闯入家中,大声要求重新协商父母赡养问题,声称“以前同样赡养父母,现在又不想养两个老人了。”
李某青当时跟她说这事管不了,让她去法院起诉,可她就是不去,非要缠着李某青。"李某青回忆,当时天色已晚且即将下雨,急于出门拢花生,李某丽却上前阻拦不让其干活。在李某青强行出门时,李某丽突然动手推搡并殴打她,嘴里还不停辱骂。
在场的四妹李某芝试图拉开李某丽,却遭到其辱骂,无奈之下只能去寻找李某青的儿子求助。等李某青儿子赶回来时,老远就用头灯照到李某丽还在打李某青,打累了歇一会儿又接着打,用手打脸,还用手镯砸李某青的头,把李某青的头发缠在手上用力扯,掉了一大把。李某青说,儿子赶到后要求李某丽松手,对方拒不配合,最终强行将二人拉开。
令人意想不到的是,李某丽被拉开后竟转而试图殴打李某青的儿子,在得知已报警后,她突然冲进李某青家大门内躺下哭闹,企图讹诈。整个过程李某青一直处于被动挨打状态,根本没有还手的余地,四妹和后来赶到的村民都能作证。
处罚结果:双方均被认定“殴打他人”各罚五百
此次冲突报警后,李某青被送往医院检查,虽无重大伤情,但身体多处软组织受伤。然而,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,却让李某青难以接受。
叶县公安局廉村派出所于2025年10月27日出具的叶公(廉)行罚决字〔2025〕93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违法行为人李某丽,女,42岁,户籍所在地为叶县廉村镇xxx组xx号。经查明,2025年10月14日18时许,在廉村镇穆某村李某青家门前,因债务纠纷,李某丽用手抓头发的方式殴打李某青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及《河南省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》第五十条之规定,决定对李某丽以殴打他人罚款五百元。
而在10月22日出具的叶公(廉)行罚决字〔2025〕93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,李某青被认定为“因债务纠纷用手抓头发的方式殴打李某丽”,同样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,被处以五百元罚款。该决定书注明,如不服可在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。
“这根本不是债务纠纷,是她多次上门寻衅滋事!而且明明是她单方面殴打我,怎么就成了互殴?”李某青气愤地说。2020年殴打怀孕儿媳、持铁凳砸伤儿子,2024年殴打大儿子,2025年两次上门辱骂,此次更是当众暴力殴打自己,这些行为已构成多次寻衅滋事。
更让李某青无法理解的是,此前李某丽、李某丽曾持镰刀将其砍伤,当时派出所就在现场,最终却仍认定为“互殴”,甚至要求被打伤的她赔偿施暴者1000元。为什么李某丽这种多次寻衅滋事的施暴者,总能以“互殴”为由减轻处罚,这难道不是对施暴者的包庇纵容吗?
当事人诉求:寻求公正处理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
目前,李某青已明确表示将对该行政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。她已经向叶县人民政府送交了行政复议申请,也已被受理。李某青作为一名普通村民,多年来反复遭受亲属的暴力骚扰和辱骂,身心受到极大伤害,家庭生活也受到严重影响。李某青希望能得到公正的处理,让施暴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,不要再让她继续上门寻衅滋事,还社会稳定。
针对此次事件涉及的“债务纠纷”说法,李某青予以否认,称所谓的五千元款项并不存在,父母赡养问题也不存在争议,李某丽的多次闹事均无合理依据。
法律人士提醒,亲属间发生纠纷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,肆意实施辱骂、殴打等暴力行为涉嫌违法,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;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时,可依法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护自身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