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焦作民生工程中兴路施工质量真相待解

来源:本站|发布时间:2026-03-23|浏览次数:567

焦作市马村区城区西北部排涝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的质量安全,直接关系到群众出行安全与公共利益。其中,一标段中兴路的施工过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,有群众质疑该路段施工涉嫌存在偷工减料、违规操作等问题,担忧会将来会导致管道变形、渗漏甚至路面塌陷等安全隐患。 

图片1.png工程现场图

2026年3月17日,项目代建单位焦作市某某控股有限公司迅速响应,联合监理单位(新恒某某有限公司)、施工单位(焦作某某工程有限公司)、勘察设计单位(郑州市交通某某有限公司)成立专项核查组,通过现场复核、资料查阅及检测验证等方式,对涉嫌的五大问题逐一回应,明确表示“所有问题均与事实不符,不存在偷工减料、质量违规行为”。

一边是群众对施工细节的明确质疑,一边是多单位联合出具的 “全面合规”核查结论,这场围绕国债资金工程的质量争议,核心分歧集中在五个关键环节:

一、群众质疑的五大核心问题

管道基础施工违规:沟槽开挖后未做振夯处理,未铺垫中粗砂人工弧基,也未浇筑混凝土垫层,涉嫌地基承载力不达标

管道安装与接口处理不规范:沟槽开挖宽度不足,无法正常处理管道接缝密封;接口仅上部做水泥砂浆勾缝,底部未处理;管网埋深不足,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

沟槽回填严重违规:使用含巨石的渣土回填,未按规范分层对称施工,压实度不达标,且管顶以上0.5米范围内采用机械回填;

检查井施工质量不合格:井周回填使用渣土,未采用石灰土、砂砾等规范要求材料

未按规定进行闭水试验:管道回填前未开展闭水渗漏试验,无法验证严密性,存在安全隐患。

二、多部门核查的核心回应

针对上述质疑,核查组给出明确回复:

管道基础:第三方检测显示地基承载力达标,已按设计铺设中粗砂并夯实,符合《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(GB50268-2008)要求

管道安装:沟槽宽度、埋深均符合设计及规范,采用橡胶圈接口无需水泥砂浆勾缝,橡胶圈安装到位

沟槽回填:不合格渣土已外运,采用中粗砂及合规原土分层对称夯实,每层厚度≤200mm,压实度≥90%(满足设计要求)

检查井施工:井周500mm范围用水泥稳定土分层夯实,工艺符合规范;

闭水试验:该路段为雨水管道,土质非特殊土,设计仅要求污水管道做闭水试验,符合规范例外情形。

三、法规对照下的关键分歧:回应是否避重就轻?

看似详实的核查回复,对照国家强制性规范却暴露出多处关键疑点,核心分歧并非“是否合规”,而是“是否满足国标强制要求”管道接口:回避“混凝土包封”强制要求《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(GB50268-2008)第5.3.5条明确,橡胶圈安装到位的同时,“接口外侧需用混凝土包封”,这是防止渗漏腐蚀的关键工序。但核查回复仅强调“橡胶圈安装合格”,未提及是否进行混凝土包封,仅靠橡胶圈难以实现长期密封效果。

沟槽回填:“人机配合”未明确核心工序《城市道路排水工程施工规范》强制性规定:管底基础至管顶以上0.5m范围内,必须采用 “人工回填+轻型压实设备夯实”,严禁机械推土回填。核查回复称“人机配合”,却未明确管顶0.5m范围内是否完全采用人工回填;同时规范明确禁止用含巨石的渣土回填,避免管道受压不均,回复仅说明“不合格渣土外运”,未举证回填材料完全符合“灰土、三合土或级配砂石”的要求。

检查井回填:材料替换不符合规范《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(GB50202)明确要求,主要道路的井室周围必须采用石灰土、砂、砂砾等材料回填,且需与管道沟槽回填同步进行(不同步需留回填台阶)。核查回复称使用“水泥稳定土”,但该材料并非规范指定类型,且未说明是否预留回填台阶——检查井周边作为受力薄弱点,材料不合规易导致井体沉降、路面塌陷。

图片2.png工程现场图

 闭水试验:混淆“例外情形”与“强制要求”《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(GB50268-2008)第9.1.10条为住建部明确的强制性条文:“无压混凝土管道的严密性试验应在回填前进行,通常采用闭水法”,该条款未将雨水管道排除在外。第9.3.1条的“非特殊土质雨水管道无需强制闭水”,仅指可豁免特定试验方式,而非完全不做严密性试验。核查回复以“非特殊土质”为由完全跳过试验,本质是规避质量验证,违背了无压管道严密性检测的强制要求。

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:“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,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,不得偷工减料”;《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》(建质〔2014〕124号)也明确,施工单位项目经理、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等,需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。

1467万国债资金,承载的是群众对城市排涝安全的迫切期待。施工方与监理方的核查回复,看似引用了规范条文,实则存在“用设计要求替代国标强制标准”“用材料替换规避规范要求”“用例外情形跳过强制性试验”等问题。普通群众或许不懂复杂的施工工艺,但都明白一个简单道理:地基不加固、接口不密封、回填用渣土、管道不试水的工程,绝不可能是合格的民生工程。国债资金项目敏感度高、责任重大,若连最基本的施工规范都成为争议焦点,不仅会浪费国家财政资金,更会损害政府监管的公信力。

工程质量从来不是“自说自话”的游戏,更不能在“联合回复” 中一笔带过。中兴路的长度有限,但关乎的民心无限;排涝设施埋在地下,但工程质量必须“见光”。我们相信,有关方面有能力、有责任厘清争议、查明真相,把这项民生工程真正建成让群众放心的“安全工程”——而这一切的前提,是真相不被模糊,责任不被推诿,监督真正到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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