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一份份盖着鲜红公章的举报材料摆在案头,迁安市磨盘山铁矿的黑幕正被层层揭开。从 2003 年那场看似合规的采矿权拍卖,到如今持续多年的非法开采,这座铁矿背后牵扯出的腐败与渎职问题,不仅让数十亿国有资产面临流失风险,更拷问着地方治理的底线。
一份过期协议背后的惊天漏洞
2003 年 6 月 20 日,迁安市国土资源局与徐汉有签订的《采矿权出让协议书》,本应是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的 “紧箍咒”,却在后续执行中变成了 “稻草人”。协议明确约定采矿权有效期至 2009 年 6 月 19 日,到期后需重新组织拍卖或协商延续。但现实是,彭店子乡人民政府仅凭一份《补充协议》,就将租赁期限延长至 2015 年,对延续期间应缴纳的 1.89 亿元采矿权出让价款视而不见。
这不是简单的程序瑕疵,而是赤裸裸的国有资产流失。按 2003 年协议标准,6 年延续期的采矿权价款分文未收,相当于把一座金矿拱手让人。更令人费解的是,作为监管主体的国土资源部门全程默许,这种 “集体沉默” 背后是否存在利益输送,值得深究。
从 50 万吨到 “无上限”:监管为何集体失灵?
协议明确限定两座选厂 50 万吨 / 年的生产规模,且规定扩大规模需经严格审批。但 2004 年起,徐汉有未经批准擅自新建 4 座选厂,生产规模较原规划翻了数倍。更触目惊心的是,这些违规建设就发生在彭店子镇政府的眼皮底下,却始终无人制止。
这种 “看得见的管不着,管得着的看不见” 的怪象,暴露了基层监管的系统性失灵。是真的不知情,还是故意装糊涂?当超规模开采成为公开的秘密,当法定审批程序沦为一纸空文,受损的不仅是国家矿产资源,更是政府公信力。
采矿证成 “废纸”:超层越界背后的刑事阴影
如果说违规延续还属于行政渎职,那么超层越界开采已涉嫌刑事犯罪。根据举报材料,磨盘山铁矿的合法开采深度应为 - 90 米至 75 米,实际却挖到了 - 120 米,仅此一项就盗采矿石数百万吨。更令人震惊的是,在 2020 年采矿证到期后,企业竟以 “土地治理” 为名继续盗采,通过回填土壤、栽植树木掩盖罪证。
按照《刑法》及相关司法解释,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 30 万元以上即构成犯罪,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判处 7 年以上有期徒刑。磨盘山铁矿涉案的数百万吨矿石,价值早已远超 “特别严重” 标准,却能持续多年逍遥法外,这种 “以罚代管” 甚至 “不罚不管” 的状态,让人不得不怀疑存在 “保护伞”。
结语:矿产资源保卫战需要较真精神
从河北宝利汇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实名举报来看,磨盘山铁矿的问题不是孤例,它折射出一些地方在矿产资源管理中存在的制度漏洞和权力滥用。采矿权拍卖不能成为 “一锤子买卖”,后续监管更不能流于形式。
希望某巡视组的介入,让我们看到了查清事实、挽回损失的希望。但这场矿产资源保卫战,需要更多较真精神:不仅要追查流失的国有资产,更要深挖背后的腐败链条;不仅要追究涉事企业的刑事责任,更要问责失职渎职的监管者。
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,不属于任何利益集团的 “唐僧肉”。期待这场举报能成为撬动规范治理的支点,让每一份采矿权都晒在阳光下,让每一次资源开发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。